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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日期:2023-07-03 时间:15:45:36 作者:

(2023年1月9日政协第十一届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8日至9日在高明举行。这是一次团结奋进、信心满怀、凝聚共识、共谋发展的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陈伟锋同志代表政协第十一届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谢庆山同志代表政协第十一届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彰了区政协2022年度优秀提案、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优秀调研报告、履职考核优秀委员;听取了委员代表发言;委员们以视频会议方式列席了高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姜岳新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及有关报告;补选了十一届区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期间,委员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资政,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会议赞同姜岳新区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22年,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较好完成了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报告明确了高明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符合高明实际,必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书写高明精彩新篇章!

  会议认为,2022年区政协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推动高明全域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政协智慧和力量。会议全面总结了区政协2022年的工作成效: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人民政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服务大局中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增进民生福祉精准建言;四是坚持凝心聚力,切实把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尽责的中心环节;五是坚持守正创新推动履职能力建设,推动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2023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区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持续深化专门协商机构建设,着力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为高明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县域样本,争当县域振兴典范、城乡协调标杆、三产融合示范、追赶超越标兵、绿色发展高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要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确保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落实见效;要深入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为高明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县域样本献计出力;要持续深化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取得新成效;要坚持把凝聚共识贯穿履职全过程,汇聚团结奋斗正能量;要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自身建设取得新突破。

  会议号召,区政协各参加单位、全体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县域样本,在新起点上书写高明全域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而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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