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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污水治理规划和设施建设的建议

日期:2019-11-28 时间:10:35:00 作者:

 

 

关于加强农村污水治理规划和设施建设

的建议

054号提案)

理由: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渐突出。农村污水治理已经成为水污染治理的重头戏。从中央到地方都发文:2018年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的通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等等,农村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言而喻。

  一、高明区农村污水处理现状

  (一)污水排放现状。我区大部分自然村地理位置分散,较为偏远,而且绝大部分农村污水管网不完善,难以集中收集输送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大部分村干部及村民环保意识不强,对污水处理认识不足。因此,农村生活污水随意、无序、散发排放现象突出。污水基本通过以下途径排放:一是排入村前池塘消纳自净,二是排入周边荒地、农田消纳,三是排入周边排洪渠或直接排入周边河涌。

  (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状。高明区自然村共计约571条,据初步统计,截止2017年底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6个,已纳入(或近期计划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的自然村124个,2018年计划新建100个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站点,预计在2019年5月前全部完工。尚有321个自然村未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或污水处理的方案。

办法: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抓紧落实。政府要牵头主导,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专项资金。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全域旅游、产业发展等一系列的规划,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拆迁、棚改等计划,统筹规划,规范设计,制定建设方案和标准,分步实施,力争三年内完成。

  (二)选择适宜的处理模式,避免“一刀切”建设。结合高明农村现状,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处理模式,避免“一刀切”千篇一律地建设而造成浪费。例如远离城镇常住人口100人以下,日均污水产生量不足10吨的自然村,可采用分散污水处理模式,做到既节省投资,又便于管理;靠近城镇的村庄可考虑将污水收集后,直接排入城镇市政管网,将污水并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以点带面、逐步落实。按照规划先选取条件较好的少量自然村,科学选址,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村内污水管网建设,严把质量关,确实解决污水横流问题,形成美丽乡村的示范,逐步推广。

  (四)做好农村污水处理站点的运营维护。通过政府补贴、村自筹、农户适当缴费等方式,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设置专业的管护人员,提高设施管理和维护的专业化,对全区农村污水处理站点进行统一管理维护,确保建成处理设施正常运作,保证新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长期稳定可持续运行。

  (五)增强村民的环保意识。加强环保宣传,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等来进行农村居民的生态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和普及。使广大农村居民充分认识到农村生活污水的现状和问题严重性。在政府为村民提供污水处理设施的同时,鼓励和引导村民逐渐支付力所能及的运行管护费用。同时还要引导村民改变以往不好的生活习惯,减少污水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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